投標文件編制常見的26個錯誤
1、投標文件封面或扉頁、投標函末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(jīng)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,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,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。
2、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出席開標會時,未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營業(yè)執(zhí)照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出席開標會時,未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。
3、授權委托書內容、格式與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有缺項、錯誤。比如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忘記填上或所填的號碼與身份證不符。
4、投標人填報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時,未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順序和格式填寫,未報送工程量清單電子文本,或報送的電子文本與書面投標文件不一致。
5、投標人的報價中“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”或“措施項目費用”明顯低于社會平均成本或2003年《河北省建筑工程預算綜合基價》,但未在投標文件中附報價的依據(jù)、證明材料和說明。
6、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,投標人采用總價優(yōu)惠或以總價百分比優(yōu)惠的方式進行投標報價。
7、投標報價中的勞動保險費,稅金、應交納的各種規(guī)費.未核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收費標準如實填報,隨意抬高或降低標準。
8、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超過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最高限價。
9、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,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—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,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,按招標文件規(guī)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。
10、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期限。
11、投標文件承諾與招標文件要求不吻合,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。
12、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。
13、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或者投標保函。
14、投標文件的內容不全或者關鍵內容字跡模糊、無法辨認。
15、組成聯(lián)合體投標.投標文件末附聯(lián)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(xié)議。
16、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提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,存在重大偏差。
17、投標人名稱或組織機構主要人員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,文字敘述與“平面圖”、“組織機構框圖”、“人員簡歷”等不吻合。
18、擬投入本工程的總監(jiān)(或項目經(jīng)理)承擔多項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。
19、施工方案與施工方法、工藝不匹配。
20、施工方法和工藝的描述不符合現(xiàn)行規(guī)范要求。
21、工程進度計劃的文字敘述、施工順序安排與“形象進度圖”、“橫道圖”、“網(wǎng)絡圖”不一致。
22、“平面圖”中施工場地、臨時設施建筑的布置與文字敘述不相符。
23、特殊工程項目沒有特殊安排。比如在冬、雨季施工時無冬、雨季施工措施,或季節(jié)顛倒,措施混亂。
24、勞動力計劃、材料計劃、機械設備安置與施工方案、施工方法、工藝描述不一致。
25、施工組織及施工進度安排的敘述與質量保證措施、安全保證措施、工期保證措施敘述不一致。
26、施工方案、方法與相鄰標段、前后工序不配合、不銜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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